新年新希望:說好話,做好事。

Sunday, November 16, 2008

到底是野草莓?抑或是學運?我們繼續看下去

昨晚看了文茜小妹大,害得我「又」關心起南方了。
這陳雲林剛走,中正廟就貌似出現了學運,名叫野草莓。這會兒,本校學長發文一篇為靜坐學生們打氣。這幾年來一直投書中國時報的校友,也為此事寫了專欄呼應野草莓的訴求。這群秀才可真有才,再度用一套貌似客觀甚至不知所云的說詞,繞過(還是不敢正視?)南方人非理性情結的根源。

我這出生公教家庭的資產階級台灣本省人,本來就很反動,當年相對義正詞嚴的野百合學運,我都不寄予同情(奇怪,當年倒是對天安門學運很感動),何況這個先天失調的學運呢?一看到野草莓定調為修改集會遊行法這個訴求,就令我這反動人士安心多了:原來野草莓的氣魄不過是如此。學長說這場運動召喚出青年世代潛藏已久但巨大的理想主義,我倒不認為。對,為人權而奮鬥進而行動是一種理想主義的實践,但是當年街頭運動的方式之所以能夠感染人心,或者說有足夠的正當性,主要是由於當年整個國家體制的合法性(或民意代表性)不夠之故。現在呢,整個時空不同,說要將集遊法改為事後報備制,有多少人聴得懂?感受得到人權被侵犯的急迫性?兩年前的紅杉軍不也被當時的當局以同樣的法條為由,不准在禁區附近舉行示威,那麼當年學生們怎麼視而不見呢?怎麼看,我都覺得是雙重標準。整個學運的起因,說到底,還是那個不能明說的原因:陳雲林訪台。

好吧,如果學生們真有所謂的理想主義,那麼這個理想主義的內容是什麼呢?總不會是和前輩們一樣,不過是追求魯西迪(又名拉什迪)所謂被層級關係侵染的普世主義吧?根據我在法律系的受催眠經驗,美式民主是南方法制改革的終極目標,那麼,到底野草莓們會如同魯西迪的視野反思他們的訴求,抑或只是重覆前輩的論述?我們繼續看下去 。

我看,先觀察這些學生是否會撐過期中考,再來判斷學生們的靜坐是否可能發展成為一場學運。聯合報這個比我更反動的社論很狠,旁徵博引大法官意見及歷年數據,說事前審制和事後報備制其實只是「朝三暮四」的問題,呵呵,把學生比做猴子了。而秀才在中時的言論,再度反映南方法律人的論證模式:把問題法律術語化,和野草莓的口號一搭一唱,誰看得懂啊?秀才的文筆很好,照顧到文章要前後呼應,但是道理不通啊。法律本來就不是教人信任的。沒錯,南方的問題在相互不信任,但法律人又把問題簡化、或者轉移為法律問題。法律有這麼萬能嗎?能讓信任開花嗎?說到底,朝野間的不信任還是源於藍綠、省箱情結和中國情結吧。

我不知道要南方到底還要花多少時間化解這種根源上的情意結,但是持續和異議者對話是必要的。可是南方民主的特色之一,就是不看不聴不想也看不起對方,醜化對手,以便武裝自己。藍色如此,綠色也如此。夠了、夠了,真是夠了。

ps. 最近此地野草叢生,就順手拿十一月十日致某北方人的信將就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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